周末等着开会又没开,窝在寝室看了 The Piano。
论起来,如果是在现实中遇到,我是定然不会喜欢女主 Ada 这样的性格的。但是作为艺术品,其中的超乎现实的处理应该就可以理解了。
挑几个触动自己的场景讲讲。
断了的手指
Ada 被丈夫切断手指的时候,她没有哭叫,仿佛也没有痛苦,就是冷静地注视着。我想她应该笃定了,这个男人将会是自己永远不会想去爱的人了。
在之前,由于道德的束缚,由于惯性使然,由于接受的现实,即便丈夫并不欣赏其爱好和对钢琴倾注的感情,我想她应该还是在尝试去喜欢的。但是如果切断了她与琴的联系,就再也不能宽恕了。
沉向海底的琴
稍许违和感是在这里出现的,但同时我又有点喜欢这个设计。为什么 Ada 如此随性,本来是要带走自己的琴,然后又要将它沉底。为什么明明看着绳索即将套住自己,又专门把脚伸进去。
她必须去体验一下死亡的感觉,才能进一步意识到自己想要什么吗?在这几秒钟之内,她定然是有想死的念头的。
我更倾向于将这一段想象为 Ada 脑海中的场景,将自己的这段日子埋葬。但我后来又想,她若再成熟一点,也许会觉得这段日子仍是一种生命的馈赠。即使这馈赠使你痛苦,但若没有这些,也不会有自己后来的觉悟。
另外,我还又想到了一些超乎女性主义以外的论题。
不存在的既得利益者
不论这家长指定的婚姻制度如何可笑,Ada 的行为都应该算是撕毁契约。这契约是否应该视为生效呢?虽然从行为上,Ada 是不认定这是自己签下的契约的,然而无力也没有任何正面的反抗,让我又觉得她明明是在默认这样的契约。
丈夫作为一个这样制度下的所谓「既得利益者」,我觉得他的做法唯一不妥的地方只在于「暴怒状态下伤害了妻子」。最早的不理解妻子的爱好,只是未经磨合的两人和根本意识到钢琴对妻子的重要性而已,这不是本质上的坏,也完全不是原罪。如若 Ada 能够开诚布公,在小纸条上写清楚,我想,最终能比较友好地送 Ada 和 宾斯离开的他一定能够理解。
爱的自由是否意味着爱的无责任
我想,责任总是伴随着契约的。随心所欲的爱,能负担得起随之而来的责任吗?
指配的婚姻逃了,自己选择的婚姻也可以逃吗?自己选择的婚姻,发现对方并不好,可以逃吗?自己选择的婚姻,发现对方很好,也没变,自己却变了,可以逃吗?自己选择的婚姻,发现对方很好,也没变,自己也没变,仍然很喜欢他,但是发现更喜欢另一个人,可以逃吗?
这些行为的道德判断该如何理解呢?我想,自由应该只有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才有其意义吧。
所以我为什么有点讨厌女主,因为她选择了自以为是地打破自己默认的契约,而不是和明明能够交谈的人好好交谈。也可以说,在她心中的秤上,钢琴永远是最重要的,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根本不是那么重要。
就像之前在博客中讲到的,我珍重联系,所以不喜欢她。
我总是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看电影,有人说这整部片子都是隐喻。那么便不得而知了。不过我喜欢这片子中的钢琴和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