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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Piano

週末等著開會又沒開,窩在寢室看了 The Piano

論起來,如果是在現實中遇到,我是定然不會喜歡女主 Ada 這樣的性格的。但是作為藝術品,其中的超乎現實的處理應該就可以理解了。


挑幾個觸動自己的場景講講。

斷了的手指

Ada 被丈夫切斷手指的時候,她沒有哭叫,彷彿也沒有痛苦,就是冷靜地注視著。我想她應該篤定了,這個男人將會是自己永遠不會想去愛的人了。

在之前,由於道德的束縛,由於慣性使然,由於接受的現實,即便丈夫並不欣賞其愛好和對鋼琴傾注的感情,我想她應該還是在嘗試去喜歡的。但是如果切斷了她與琴的聯絡,就再也不能寬恕了。

沉向海底的琴

稍許違和感是在這裡出現的,但同時我又有點喜歡這個設計。為什麼 Ada 如此隨性,本來是要帶走自己的琴,然後又要將它沉底。為什麼明明看著繩索即將套住自己,又專門把腳伸進去。

她必須去體驗一下死亡的感覺,才能進一步意識到自己想要什麼嗎?在這幾秒鐘之內,她定然是有想死的念頭的。

我更傾向於將這一段想象為 Ada 腦海中的場景,將自己的這段日子埋葬。但我後來又想,她若再成熟一點,也許會覺得這段日子仍是一種生命的饋贈。即使這饋贈使你痛苦,但若沒有這些,也不會有自己後來的覺悟。


另外,我還又想到了一些超乎女性主義以外的論題。

不存在的既得利益者

不論這家長指定的婚姻制度如何可笑,Ada 的行為都應該算是撕毀契約。這契約是否應該視為生效呢?雖然從行為上,Ada 是不認定這是自己簽下的契約的,然而無力也沒有任何正面的反抗,讓我又覺得她明明是在預設這樣的契約。

丈夫作為一個這樣制度下的所謂「既得利益者」,我覺得他的做法唯一不妥的地方只在於「暴怒狀態下傷害了妻子」。最早的不理解妻子的愛好,只是未經磨合的兩人和根本意識到鋼琴對妻子的重要性而已,這不是本質上的壞,也完全不是原罪。如若 Ada 能夠開誠佈公,在小紙條上寫清楚,我想,最終能比較友好地送 Ada 和 賓斯離開的他一定能夠理解。

愛的自由是否意味著愛的無責任

我想,責任總是伴隨著契約的。隨心所欲的愛,能負擔得起隨之而來的責任嗎?

指配的婚姻逃了,自己選擇的婚姻也可以逃嗎?自己選擇的婚姻,發現對方並不好,可以逃嗎?自己選擇的婚姻,發現對方很好,也沒變,自己卻變了,可以逃嗎?自己選擇的婚姻,發現對方很好,也沒變,自己也沒變,仍然很喜歡他,但是發現更喜歡另一個人,可以逃嗎?

這些行為的道德判斷該如何理解呢?我想,自由應該只有建立在契約的基礎上才有其意義吧。

所以我為什麼有點討厭女主,因為她選擇了自以為是地打破自己預設的契約,而不是和明明能夠交談的人好好交談。也可以說,在她心中的秤上,鋼琴永遠是最重要的,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根本不是那麼重要。

就像之前在部落格中講到的,我珍重聯絡,所以不喜歡她。


我總是從現實主義的角度來看電影,有人說這整部片子都是隱喻。那麼便不得而知了。不過我喜歡這片子中的鋼琴和海。

The Piano
The Piano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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